建总置业

党的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的建设 > 纪检监察

【纪法小课堂】2026年第2期

发表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5时 作者: 来源: 阅读:0


公车管理无小事 廉洁自律记心尖

本月,置业公司天津党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聚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中的合规要点与风险防控,精准点播公车管理相关纪法知识,公司纪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题学习需求,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纪法要求,同步对照集团公司最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精心整理形成专题学习内容,兼顾通用性纪法规定与集团实操要求,全方位助力全司规范公车管理、筑牢纪法廉洁防线。

公车管理,为何如此重要?

公务车辆是公司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其使用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公司对外形象,更关乎国有资产安全。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规使用公车案例频发,“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借用公车”等问题均被严肃追责问责。此次专题学习,正是通过精准解读公车管理中的“红线”与“底线”,帮助全体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从源头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纪法依据中纪委明确公车管理核心要求

公司纪委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梳理公车管理相关纪法要点,为公车规范管理提供根本遵循,全体党员干部需严格恪守:

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严禁违规配备使用: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禁私车公养: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提示:违规使用公车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重点解读|公司公车管理5大实操要点

结合集团公司近期印发的公车管理专项文件,针对全司广大党员干部日常工作高频场景,重点解读以下6点核心要求,确保学用结合、落地见效:

公车档案建立:应当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档案,对车辆基础信息(购买日期、车辆号牌、厂牌型号、类型、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技术数据(行使公里、年耗油量、修理换件、维修保养费用等)、审验检验情况等及时登记、更新。

公车使用原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统一管理、集中调度、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原则。

公车调度与登记:公务用车使用应提前通过0A系统进行申请审批,经用车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车辆管理员审核后进行统筹调派。遇节假日,应在节假日前通过0A系统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予派车。如遇突发事件等,办公室可直接派车,事件结束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公车停放与调度:驾驶员不得未经车辆调度安排出车;不得受私人支配出车;非工作时间(含节假日)车辆(除值班紧急用车外)原则上停放在规定停车场或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原则上一律收回,统一保管。

保养与油耗管理: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发生的各种保险、车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车、超速驾车或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责任追究:对安全重视不够或发生行车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经济损失分别给予处罚,同时将违规情况纳入个人廉洁档案。

 

风险警示违规公车使用典型案例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周应军长期违规使用公车旅游、探亲、办私事。周应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警示:上述案例为官方通报的真实通报案例,看似“小事”,实则触碰纪法红线。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车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树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供稿:纪委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575号建工大厦16、15层 电话:0931-2216311(传真) 邮箱:gs_jzzy@163.com

    Copyrights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甘肃建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陇ICP备17000210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951号

    微信公众号
    甘肃建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信访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