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时 作者: 来源:甘肃建总置业有限公司 阅读:0
1941年1月4日,新四军皖南部队包括其军部在内九千余人,奉命从驻地安徽泾县云岭向长江以北转移,1月6日,部队在途经茂林地区时突遭国民党军队七个师八万余人的包围袭击,激战七昼夜之后终因寡不敌众,仅有两千余人突围,其余大部壮烈牺牲,一部分被俘。
在皖南事变中,新四军军长叶挺被扣押,副军长项英、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牺牲。项英名义上虽然只是新四军副军长,但他在党内的职务是中共中央东南局书记,而军长叶挺不是中共党员,所以项英实际上是新四军主要领导人。
项英是中共党内为数不多的工人出身的高级干部。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在党内占据领导地位之后,一开始,王明等人对项英并不满意,但项英很快对王明等人采取合作的态度,成为王明路线的支持者。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失败后,项英留下坚持游击战争。全面抗战爆发后,王明从莫斯科回国,曾提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抗日”的主张,项英受其影响较深,甚至到1938年10月在皖南新四军军部传达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时,他仍然表示:“一切工作的发展,都要经过统一战线,反过来,工作就不能发展。”加之项英在坚持三年南方游击战争中,很长时间无法与中共中央取得直接联系,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既得不到中央的及时指示也无法及时向中央直接汇报,这种工作环境难免对项英产生影响,重大问题不向中央及时请示汇报,对中央的重要决定不及时贯彻落实。因而全面抗战爆发后他“对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认识不足”,对中共中央提出的“向北发展,向敌后发展”的正确方针“理解不够,贯彻措施不力”,对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阴谋没有足够的警惕,从而使新四军在皖南事变中遭受重大损失。
皖南事变是抗战过程中国共关系问题上最严重的事件。皖南事变爆发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事变后的局势与对策,总结其中的历史教训。中共中央认为,皖南事变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项英“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他不认识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的独立性斗争性,他对于国民党的反共政策从来就没有领导过斗争,精神上早已做了国民党的俘虏,并使皖南部队失去精神准备”。作为政治部主任的袁国平,在此问题上“是完全和项英一致的”。 更为严重的是“三年以来,项英、袁国平对于中央的指示,一贯的阳奉阴违,一切迁就国民党”,“其所领导的党政军内部情况,很少向中央作报告,完全自成风气。对于中央的不尊重,三年中已发展至极不经(正)常的程度”。今天看,皖南事变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其中的原因自然很复杂,项英作为党在新四军的主要领导人,尽管批评其对中央指示”“阳奉阴造,一切迁就国民党” 有些言重,但在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对蒋介石可能的反共活动没有保持高度的警惕、对中央的指示贯彻不那么及时却是事实。
中共中央认为,项英之所以“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从根本上是党性出了问题,因而,中共中央在《关于项袁错误的决定》中强调:“军队干部,特别是各个独立工作区域的领导人员,由于中国革命中长期分散的游击战争特点所养成的独立自主能力,决不能发展到不服从中央领导与中央军委指挥,否则是异常危险的。”“一切有个人英雄主义思想即是说党性不纯的同志,特别是军队的领导人员,必须深自省察。须知有枪在手的共产党员,如果不服从中央领导与军委指挥,不论其如何自以为是与有何等能力,结果总是要失败的。”“必须估计到游击战争环境,即在今后仍有可能产生如像张国焘或项英这类人物,因此加重了全党特别是军队中干部与党员的党性教育与党性学习,决不可轻视这个绝大的问题。”中共中央第一次向全党提出加强党性教育的问题。中共中央认为,项英、袁国平“不服从中央领导”造成了皖南事变的严重后果,就是党性不纯的表现。因此,加强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的党性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性,对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长期抗战就显得特别重要。
为增强全党对于党性问题的认识,1941年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就此专题进行讨论,并决定由王稼祥负责起草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王稼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的意见,同王若飞合作,写出了《决定》的初稿。1941年7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王稼祥主持起草的《中北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经过20年的革命锻炼,现在已成为全国政治生活中重要的决定因素,然而放在党面前的仍然是伟大而艰难的革命事业。这样就要求中国共产党更进一步的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的党,要求全党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上,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因此,今天巩固党的主要工作是要求全党党员,尤其是干部党员更加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使全党能够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然而,中国共产党长期处于分散的、独立活动的游击战争环境,党内小生产者及知识分子的成分占据很大的比重,因此容易产生某些党员的“个人主义”“英雄主义”“无组织的状态”“独立主义”“反集中的分散主义”等违反党性的倾向。干部中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军队干部中的这些倾向,假如任其发展,便会破坏党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可能发展到小组织活动与派别斗争,一直到公开反党,使党与革命受到极大损害。
《决定》指出,觉内在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政治上自由行动,不请示中央或上级意见,不尊重中央及上级的决定,随便发言,标新立异,以感想代替政策,独断独行,或借故推脱,两面态度,阳奉阴违,对党隐瞒。
二是在组织上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强调独立活动,反对集中领导,本位主义,调不动人,目无组织,只有个人,实行家长统治,只要下面服从纪律,而自己可以不遵守,反抗中央,轻视上级,超越直接领导机关去解决问题,多数决议可以不服从,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在干部政策上毫无原则,随便提拔,随便打击,感情拉拢,互相包庇,秘密勾搭,派别活动。
三是在思想意识上,发展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反对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一切从个人出发,一切都表现个人,个人利益高于一切,自高自大,自命不凡,个人突出,提高自己,喜人奉承,吹牛夸大,风头主义,不实事求是地了解具体情况,不严肃慎重地对待问题,铺张求表面,不肯埋头苦干,不与群众真正密切联系。
《决定》指出,为了纠正上述违反党性的倾向,必须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应当在党内更加强调全党的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不允许任何党员与任何地方党部,有标新立异、自成系统及对全国性问题任意对外发表主张的现象。二是更严格的检查一切决议决定之执行,坚决肃清阳奉阴违的两面性的现象。三是即时发现,即时纠正,不纵容错误继续发展,对于屡说不改者,必须及时预防,加以纪律制裁。四是在全党加强纪律的教育,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必须如此。五是用自我批评的武器和加强学习的方法,来改造自己使适合于党与革命的需要,要提倡大公无私,忠实朴素,埋头苦干,眼睛向下,实事求是,力戒骄做,力戒肤浅的作风。要改造那些把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工作完全脱节的现象。六是从中央委员以至于每个党部的负责领导者,都必须参加支部组织,过一定的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于自己的批评,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
在后来的整风运动中,《决定》成为干部整风学习的必读文件之一。自此之后,“党性”一词被广泛使用,讲党性也就成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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